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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获评国家艺术基金10周年河北省组织工作优秀单位

发布时间:2024-03-20 浏览次数:0

近日,河北省艺术创作工作会暨国家艺术基金10周年河北省工作总结大会在文旅厅3楼2号会议室举行,我校获得国家艺术基金10周年河北省组织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。


学校历来重视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和建设,通过举办系列培训等措施,不断深化对资助政策的研究,着力提高论证质量。美术与设计学院、音乐学院等单位主动设计,深耕培育,积极申报,目前已获批10项国家艺术基金,到校经费325万元。具体包括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3项:《全国太行主题绘画与文献研究展》《烛光计划:百所乡村学校师生书法作品展》《长城文化主题美术作品与文献研究展》;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1项《锻铜手工艺术创新设计人才培养》;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2项:油画《海油拓疆者的青春之歌》、作曲《冀韵春秋》;美术创作资助项目4项:油画《城市的肖像》《乡土风情》,国画《柏坡晨曦》《中国医疗援非日记》。以上项目都已经结项或进入结项程序,产出了丰富成果,累计巡演场次21场,参展作品370幅,参观群众近5万人,培训非遗传承人在内的艺术人才30余人次,得到省内外权威媒体报道167次,受到社会广泛关注。


国家艺术基金经国务院批准,由文化部和财政部于2013年12月设立,旨在繁荣艺术创作,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,培养艺术创作人才,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,在支持国家文化艺术事业创新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。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创作、传播交流推广、艺术人才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养。


(来源:社会科学处、美术与设计学院、音乐学院;编辑:网络新闻编辑部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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